公告日期:2020-06-06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0 年 6 月 15 日 14: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文化大厦三层多功能厅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1.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 年度经营计划》;
4.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7.公司《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关于下属全资公司拟与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质押合同的
议案。
六、 宣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八、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九、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十、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一、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公司业务概要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
公司迅速响应风电及新能源产业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积极调整产业布局,拓展利润增长空间。在原有大型兆瓦级系列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销售和运维服务业务基础上,公司将主要业务拓展至风电项目开发、风电场建设运营、分布式电源、售配电等领域,打造集风电项目开发、风电场建设运营、风电机组新产品研制与规模化应用、后运维服务、分布式电源及售配电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布局。
2、经营模式
在公司主要业务进行全新调整的背景下,公司经营模式可以概括为集中化多元经营模式。在传统风力发电机组产品方面,公司主要采取设计+生产+销售型模式,由研发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出新型风力发电机组产品,并对在役的产品进行改造升级;由公司采购零部件并在生产基地进行整机生产制造;通过公司营销体系将风力发电机组销往国内外风电场进行安装,并提供运维等质保和增值服务。在风力发电机组业务上下游领域,公司采取多元经营模式,由公司研发部门、运维服务部门等发挥技术和运维服务综合优势,通过自主开发建设风电场获得发电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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