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0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20-036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锐风电”)
股票价格于 2020 年 4 月 7 日、4 月 8 日、4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截至目前,中俄丝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俄丝路”)和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俄发展”)目前尚未披
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2020】15 号《责令暂停收购事先告知书》,因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未能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生效 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华锐风电,并予公告。以上事实有华锐风电公告、表决权委托协议等证据证明。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拟责令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暂停收
购,在改正前不得对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4 日
披露的公告:《ST 锐电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公司股票已连续 18 个交易日(2020 年 3 月 16 日- 4 月 9 日)收盘价格均
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按照风险警示板日涨跌幅 5%计算,预计公司股价在后续 2 个交易日将继续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因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
值,触及终止上市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开始停
牌。
●截至目前,除公司已公开的信息以外,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 年 4 月 7 日、2020
年 4 月 8 日、2020 年 4 月 9 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相较于异常波动前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ST 锐电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公司控制权从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变更为王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拥有公司最大表决权份额。
2、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锐风电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表决权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
0291 号),并于 2020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ST 锐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
委托表决权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披露《ST 锐电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2)、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披露了《ST 锐电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
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于 2020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ST 锐电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
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主体部分已经撰写完毕,但因表决权受托方中俄丝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
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推进聘请财务顾问的相关工作,财务顾问不能出具核查意见,所以尚不能提交。公司决定继续延期回复
《问询函》,预计回复公告时间不晚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延期期间,公司将继
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