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九年一月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9年1月25日14: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7层709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六、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七、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九、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关于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暨涉及关联交易
各位股东:
自2006年开始,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重工”或“乙方”)及其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存在着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在合作期间,大连重工及成套公司累计向公司供应增速机、电控系统、主机架、偏航驱动器、变桨驱动器轮毂等各类风电机组核心部件。为妥善解决双方合作中产生的大连重工及成套公司所提供产品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及公司对拖欠大连重工及成套公司货款的支付问题,消除阻碍双方继续保持友好合作关系的不利影响,公司与大连重工及成套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签订了《质量问题谅解备忘录》,就与合作中的产品故障问题的损失赔偿金额、拖欠货款的支付及后续供货问题等事项达成协议。经友好协商,双方确认,大连重工及成套公司应承担损失赔偿金数额412,800,000元(人民币,下同);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拖欠大连重工及成套公司货款1,309,118,547.75元,在冲抵损失赔偿金412,800,000元后,剩余896,318,547.75元,对于这部分剩余货款,公司承诺将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偿或通过其他有利于双方公允利益的措施处理。该备忘录于2017年6月29日经公司及大连重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通过现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累计偿付554,275,220.00元。对于剩余342,043,327.75元,公司向成套公司开具了票面总金额共计342,043,327.75元的最迟于2018年6月末陆续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为履行兑付义务,公司与成套公司签订了《抵押协议书》,将公司部分存货及华锐风电科技(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公司”)部分长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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