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8年5月29日13: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7层709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1.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
4.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7.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收购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
六、 宣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八、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九、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十、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
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公司业务概要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销售和运维服务业务,主要产品包括1.5MW、2MW、3MW、5MW、6MW系列陆地、海上和潮间带风力发电机组。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引进国际兆瓦级风电机组技术并进行系列化产品设计、制造、销售和运维服务的专业化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国产化配套产业链建设。结合主营业务,公司业务还延伸到风资源开发、风电场建设运营、风电运维服务、分布式电源、售配电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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