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东峰集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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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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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 2024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由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泰华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恒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佳鑫泰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华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易畅投资有限公司等八名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经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以粤外经贸资字〔2010〕388 号《关于合资企业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后,于 2010 年11 月 25 日在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 440500400005944。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2]77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600 万股,
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北郊工业区(二围工业区)、4A2-2片区,2M4 片区,13-02 片区 A-F 座;邮政编码:515064。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42,917,069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842,917,069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术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生产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的产品,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合营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加工、制造:印刷油墨、醇溶凹印油墨;五金交电、普通机械、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陶瓷制品的转口贸易、仓储(不含危化品,涉及行业许可证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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