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发出补充通知,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调整。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其中:不存在董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3 名),不存在董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名优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且未发现参与 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4]653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537,320.89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82,293,353.53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 82,293,353.53 元的 10%提取8,229,335.35 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962,776,516.88元,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036,840,535.06 元。
公司 2023 年度拟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42,963,433 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46,074,085.8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1,990,766,449.2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进入转股期,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公司本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46,074,085.83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合
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61%;且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 年至 2023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37,163,224.73 元(含税),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80.5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