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资本充足率业内名列前茅 为何宣称拟发优先股募资1000亿?
工商银行资讯
2018-09-05 0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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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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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工商银行一纸补血公告引发市场震动,公司宣称拟通过发行优先股募资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所募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其其他一级资本。



  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资料发现,工行资本充足率各项指标均处于“安全区”。8月末,工行中报显示,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33%,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81%,资本充足率为14.73%,均远高于资本监管最低要求。



  此番,工行发行优先股募资不超过1000亿元是不是有点“操之过急”?



  不过,就在刚刚发完中报的26家上市银行中,资本充足水平无一例外地满足监管最低要求,但稍加注意便可发现,近两年来,多数银行在发行资本补充工具上均动作频频,颇有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意味。其究竟折射出银行业发生了怎样的历史背景变化?难道银行业整体已陷入缺钱状态?



  工行资本充足水平仅次于建行



  上半年,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33%,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81%,资本充足率为14.73%,远高于资本监管最低要求,不过较上年末各自均有所下降,上年末各项对应分别为12.77%、13.27%、15.14%。



  从四大行数据来看,目前工行资本充足水平仅次于建行;



  再从全行业来看,Choice数据显示,上半年26家A股上市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前10位排名中,国有4大行悉数现身,其中工商银行位列第三。



  对于资本充足率各项指标的监管,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有不同的监管要求。



  截至2018年底,非系统性重要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7.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5%、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5%;作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2%的最低监管标准。



  除了四大行应满足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指标,设置更高的资本充足率监管红线外,国内其余银行均以7.5%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5%的一级资本充足率和10.5%资本充足率为监管标准。



  由此来看,26家A股上市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目前全部满足监管要求,区别仅在于有的远高于监管底线,有的更接近这一底线。



  农行、工行相继补充“弹药”



  工行借助外源性融资工具补充资本在四大行中并非首例。今年上半年,农行便启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动,计划募资不超过1000亿元。不过与工行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不同的是,农行补充的是核心一级资本。



  今年7月,农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亿元,扣除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10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99.89亿元。



  资本补充之后,根据农行半年报,农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升至11.19%、11.79%、14.77%,而去年末上述三项对应分别为10.63%、11.26%、13.74%。



  此外,当国有大行都忙于补充资本时,多数其他银行也不免表现出同样的需求。



  今年4月,兴业银行披露,拟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200名相应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3亿股的境内优先股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亿元,补充一级资本。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初步统计,26家A股上市银行中多数均有通过再融资补充资本的行为或计划。



  近年来各家银行相继发行工具补充资本,外源性融资开展得如火如荼,细究起来,与当下其特定的行业背景密不可分。



  目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全球主要经济体宏观审慎监管力度普遍加大,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强。



  2013年1月1日,原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该办法提出了资本充足率监管新标准,规定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其中最低资本要求为,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5%、6%和8%,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计提储备资本,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



  自2016年起,中国人民银行推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强调了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是评估体系的核心,资本水平是金融机构增强损失吸收能力的重要途径,资产扩张受资本约束的要求必须坚持。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和资本约束机制,持续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今年3月中旬,原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原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支持商业银行在强化内源性资本积累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境内外金融市场的互补优势,有效运用境内外市场资源,通过多种渠道稳步扩大资本工具的发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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