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亲自出席 12 名,为廖林董事长、王景武董事、卢永真董事、冯卫东董事、曹利群董事、陈怡芳董事、董阳董事、杨绍信董事、沈思董事、胡祖六董事、陈德霖董事和赫伯特 沃特董事。张伟武副行长、姚明德副行长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廖林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拟定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如下:
根据经审阅的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在本行2024半年度具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条件下,实施 2024 年度中期分红派息,股息总额占集团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高于 30%。后续制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扣除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提名钟蔓桃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提名钟蔓桃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每位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而董事可在任期届满时连选连任。钟蔓桃女士于本行任职期间将不在本行领取薪酬,其薪酬将由汇金公司支付。本行董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年报和有关公告。钟蔓桃女士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事宜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职资格。钟蔓桃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一。
截至本公告日,钟蔓桃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除本公告所披露外,钟蔓桃女士并无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过去三年内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其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无持有本行任何股份。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并无其他与提名钟蔓桃女士有关的事宜需提请本行股东注意或其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条的规定需予披露的资料。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行董事会提名钟蔓桃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钟蔓桃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3 年工作情况与 2024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 2023 年度集团合规风险与反洗钱管理情况及 2024 年工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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