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2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9-048 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二次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03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和进一步补充调查,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已披露的2018年年报以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对反馈意
见回复的内容进行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修订后的《关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
根据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8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更新方案,涉及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由原“不超过 3亿元”调整至“不超过 24,333 万元”。现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内
容进行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修订后的《关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