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球资源: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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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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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2 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
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2023 年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合伙人数量 27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47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1,141 人; 2022 年经审计收入总额为 332,731.8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307,35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38,862.04 万元;2022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488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61,034.29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 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珊杉,2018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4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8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洪毅,2019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 年 5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 12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次。

质量控制复核人:龙娇,2009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1 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7 次、自律监管措
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况;无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前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了解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制定了审计计划,并就审计计划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对公司 2023 年报进行了前
期预审工作,2024 年 1 月正式进场审计,并前往公司马来西亚以及美国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经过三个阶段的审计工作,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在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进行重点沟通。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在本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五)大华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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