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4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8-01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338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载明公司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50 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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