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下发关于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分公司存在员工管理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在知悉可能影响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后没有及时向江苏证监局报告。不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该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