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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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ral China Securities Co., Ltd.
(2002年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公司名称为「中原 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香港以「中州 券」名义开展业务)
(股份代号:01375)
(I)年度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投票结果;
(II)分派2017年末期股利;
(III)委任执行董事;及
(IV)委任监事
兹提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3月29日之年度股东大
会(「年度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H股类别股东会议」)通告(「该等通
告」),内容有关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5月2日之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之议案;及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3月29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董事会建议宣派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下半年的现金股利。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通告、该通函及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I) 年度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该等会议」)已分别於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於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天地粤海酒店以现场会议形式连续召开。该等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本公司董事长菅明军先生主持,本公司部份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该等会议,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该等会议。本公司核数师的四位代表亦已出席该等会议。该等会议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本公司H股证券过户处)担任监票人,两位本公司股东代表和一位本公司监事进行计票和监票。
(i)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结果
年度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相关中国法律及法规,A股股东有权亲身、委派代表或通过网络参与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案表决。A股股东於2018年5月17日表决年度股东大会所提呈决议案的网络投票时间另行载列於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日期为2018年3月29日之致A股股东的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相关通知亦载於本公司於当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海外监管公告)。
於年度股东大会当日,赋予持有人有权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於会上就审议的决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为3,923,734,700股股份(包括2,673,705,700股A股及1,250,029,000股H股),即本公司注册资本总数的100%。任何股东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就任何提呈决议案投票时概不受任何限制。於本公告日期,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0.98%。由於河南投资集团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人士,河南投资集团被视为对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案第15项项下事宜拥有权益而需要回避表决,并已就该决议案放弃投票。除以上所述者外,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年度股东大会惟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赞成的权利,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於年度股东大会就决议案放弃投票,且概无任何人士於该通函中表示拟於年度股东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获授权代理人合共21人,共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2,071,378,62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约52.790996%。其中,A股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20人,共代表1,883,568,2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约
48.004474%;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共代表187,810,424股,占本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约4.786522%。
於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呈决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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