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4
股票简称:绿城水务 股票代码:601368
债券简称:16 绿水 01 债券代码:13668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 4号)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0 年 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国泰君安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如无特别说明,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中有关释义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致。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于2016年4月25日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经发行人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51 号”文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水务”、“公司”或“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采用分期
发行形式完成。其中,首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5 亿元,设置超额配售至总规模不
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本期债券最终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
2019 年 9 月,部分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公司,该次
回售实施完毕后,债券余额为 9.40 亿元。
4、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5、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
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2019 年 9 月,部分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公司,该次回售已实施完毕。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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