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19
债券代码:136689 债券简称:16 绿水 0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 绿水 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06
回售简称:绿水回售
回售价格:100 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9 年 8 月 21 日至 2019 年 8 月 27 日
回售撤销期间:2019 年 8 月 21 日至 2019 年 9 月 6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 年 9 月 12 日
债券利率是否上调:是
特别提示:
1、根据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公告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36689,
债券简称:16 绿水 01,(以下简称:“16 绿水 01”或“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3.09%,在本期债券第 3 年末,公司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后 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为 4.30%。
2、根据《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16 绿水 01”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9 年 9 月 12 日)
即为回售支付日。
3、“16 绿水 01”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在回售申报期(2019 年 8
月 21 日至 2019 年 8 月 27 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6 绿水 01”债券进行
回售申报登记。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放弃回售选择权。
4、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5、根据 2019 年 6 月 2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
项的通知》,已申报回售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可于回售登记日开始日至回售资金
发放日前 4 个交易日之间(即 2019 年 8 月 21 日-2019 年 9 月 6 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撤销。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特殊情形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受托管理人提交回售申报撤销申请。
6、本次回售等同于“16 绿水 01”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2019 年 9 月 12 日),以 100 元/张的价格卖出“16 绿水 01”债券,请“16
绿水 01”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7、本公告仅对“16 绿水 01”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6 绿水 01”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8、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6 绿水 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6 绿水 01”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9年 9 月 12 日)。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 绿水 01(代码 136689)
3、发行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10 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
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51 号”文件批准发行。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09%,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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