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7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1月30日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6日9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元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竞买莱州市云峰北路东、北苑路北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参与竞买莱州市程郭镇云峰北路以东、北苑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商业服务设施。该用地位 于莱州市程郭镇西坊北村,土地出让面积28144.25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 业服务用地,土地出让起始价843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购买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适用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发展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办公需要,公司拟向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青岛市金家岭金融服务区的金鼎大厦第三十三层、三十五层办公楼。
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该房产评估价值为6951.88万元,公司拟以评估值向青岛建设房地产购买该房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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