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1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LiqunDepartmentStoreGroupCo.,Ltd.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7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意向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青岛长江商厦股份有限
发行人、本公司、公
指 公司、青岛利群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8月更名为青岛利
司、利群百货
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青岛市百货公司利群百货商店、
青岛市利群百货商店。原名青岛利群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利
利群集团、利群股份指
群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1月更
名为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
青岛钧泰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原名:青岛钧泰投资有限公司,2013
钧泰投资 指
年8月更名为青岛钧泰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
青岛利群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大股东,利群集团的全资子公
利群投资 指 司,2011年7月由青岛利群集团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派生分立而
来
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名:北京高盛投资中心
北京宽街博华 指 (有限合伙),2015年7月更名为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公司股东
GSSR 指 GoldmanSachsShandongRetailInvestmentS.r.l,公司股东
TheGoldmanSachsGroup,Inc,于1999年5月在纽约证券交易
高盛集团 指 所挂牌上市,注册地址为美国特拉华州,主要业务为投资银行、
交易和直接投资业务以及资产管理和证券服务业务等。
扬州市江都区宏伟工业设备配套有限公司(原名:江都市宏伟工
江都宏伟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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