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6年9月5日报送)
利群股份资讯
2016-09-20 1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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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19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Liqun Department Store Group Co., Ltd.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7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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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招股

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

应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新股发行及老股转

让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优先进行新股发行。若公司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超

过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17,600万股。

根据询价结果,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超过募投项目资金需

求总额时,公司可以减少部分新股发行数量,同时进行现有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下称“老股转让”),老股转让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且不得超过

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新股发行与

老股转让的总量不超过17,600万股。老股转让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每股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86,050.046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

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制、股东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恭藻、赵钦霞和徐瑞泽以及一致行动人丁琳、曹莉

娟、胡培峰、王文、赵元海、王健、狄同伟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其中,徐恭

藻、徐瑞泽、丁琳、曹莉娟、胡培峰、王文、赵元海作为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在公

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利群百货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

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利群百货股份。

公司第一大股东利群集团、第二大股东钧泰投资、第三大股东利群投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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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矫素萍、修丽娜、张兵、罗俊作为公司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人在公司担

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利群百货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利群百货股份。

公司第一大股东利群集团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徐恭藻、徐瑞泽、丁琳、曹莉娟、胡培峰、王文、张兵,作为公司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孟海卫作为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函,承

诺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

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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