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9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1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8,933,112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5%
累计已回购金额 44,966,722.28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51 元/股~5.20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及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7.00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及 2024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 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933,112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股本)的比例
为 1.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20 元/股,最低价为 4.5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4,966,722.28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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