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度,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对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孙建强先生、戴国强先生及董事胥德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孙建强先生任主任委员。
2023 年 12 月 2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变更前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孙建强(主任委员)、戴国强、胥德才;变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孙建强(主任委员)、戴国强、丁琳。
二、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及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会议内容如下:
1、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到期续签租赁合同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管理层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安排。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
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体系是否有效进行重点关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三会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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