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4
公司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123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系经青岛市人民政府【青股改字(1997)61 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批准证书”批准,由青岛利群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集团)、青岛福兴祥商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临海市仲达建筑装饰公司、江苏省江都市宏伟工业设备配套公司、青岛金海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利群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代表内部职工个人)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4月 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4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82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7,6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86,050.046万元。
2020年 4月 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4 号)的核准,公司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1,800万份,每份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8.00亿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
日,累计共有2,060张可转债完成转股,转股29,329股普通股,转股后股本为84,962.5652万股。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恭藻
公司住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 78号
公司总部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83 号
本集团属于商业连锁经营行业,主要从事百货商品、超市商品、电器商品的批发与零售、食品加工及商业物业出租业务。
本财务报表于 2024年 4月 18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3 年 12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 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香港丰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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