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百隆东方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百隆东方资讯
2024-05-29 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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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30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4-021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3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4 - 2024/6/5 2024/6/5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0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目前尚存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 10,607,004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70,234,297.79 元,减去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7,023,429.78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
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81,569,749.34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后的股本数为基数,即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00,000,000 股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0,607,004 股,即 1,489,392,9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
分配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 446,817,898.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88.65%。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10,607,004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差异化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实施现金分红,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489,392,996×0.3)÷1,500,000,000≈0.298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298)÷(1+0)=(前收盘价格-0.298)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4 - 2024/6/5 2024/6/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卫新先生、杨卫国先生、三牛有限公司、郑亚斐女士由本公司直接派发现金红利。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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