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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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01336
须予披露交易
成立基金
成立基金
本公司宣布,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金资本签署有限合夥协议以共同设立基 金。根据有限合夥协议,基金的规模为人民币10,000百万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夥 人)拟认购人民币9,999百万元,中金资本(作为普通合夥人)拟认购人民币1百万元。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成立基金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章)高於5%但低於25%,该交 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公告和申报的规定,但可豁免遵守 股东批准的规定。
设立基金尚需履行基金备案等监管相关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投资或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
本公司宣布,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金资本签署有限合夥协议以共同设立基金。根据有限合夥协议,基金的规模为人民币10,000百万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夥人)拟认购人民币9,999百万元,中金资本(作为普通合夥人)拟认购人民币1百万元。
1. 有限合夥协议
有限合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缔约方: (i) 本公司(作为有限合夥人),及
(ii) 中金资本(作为普通合夥人)。
於本公告日期,以各董事所知所信,并经过所有合理
查询,中金资本及中金公司(其持有中金资本100%的
股份)均是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以外的独立第三
方。
基金类型: 有限合夥企业
投资策略: 以股权及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主
要投向持有型不动产项目资产的被投资企业,为合夥
人实现投资回报。
基金规模: 目标认购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百万元
资本承担: 本公司(作为有限合夥人)拟认购人民币9,999百万元,
中金资本(作为普通合夥人)拟认购人民币1百万元。
基金的规模及各合夥人的资本承担由各合夥人参考基
金的预计资本需求、投资期限及有限合夥协议的条
款,经公平磋商後厘定。
出资安排: 对於基金的首次出资,普通合夥人有权提前至少3个工
作日向有限合夥人发出要求其履行相应出资义务的通
知(「提款通知」),要求有限合夥人对基金缴付首期出
资人民币10百万元,如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对首期出
资最低数额另有要求的,以该等要求为准。除首次出
资外,普通合夥人应根据有限合夥协议的规定,为支
付基金营运费用、投资成本及有限合夥协议或适用法
律下的其他要求而不时向有限合夥人发出提款通知,
该等提款通知需在到账日期前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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