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A 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601333 公告编号:2024-009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近年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较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
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指引(简称“境外上市新规”)正式生效,《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
条款》(“《必备条款》”)废止;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香
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修订;2023 年9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开始施行;2023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根据监管法规及要求的根本性变化及本公司具体实践的客观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方案请见附件。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1)删除《公司章程》中《特别规定》及《必备条款》相关内容,包括有关争议解决的仲裁条款等;(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份发行、回购股份、股份转让、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股东及股东大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监事和高管的资格和义务、财务会计制度、修改章程及公司清算等表述进行了更新和调整;(3)进行了若干与独立董事管理相关的修订,修改了独立董事任职和履职的相关要求;及(4)其他合规性和规范性修改。
本次修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附:《公司章程》修订方案
附:《公司章程》修订方案
现行章程条款 拟修订章程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或者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第一条 本公司(或者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
法》(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 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 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5]151 号文件批
[1995]151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于 1996 年 3 月 6 日在中 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于 1996 年 3 月 6 日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国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公 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为:4403011022106 统一社会 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为:4403011022106。公司的发起人为:广州铁路 信用代码为 91440300192411663K。公司的发起人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现 (集团)公司(现更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更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
起人”)。
第二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不变。
英文:GUANGSHEN RAILWAY COMPANY LIMITED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中国深圳市和平路 1052 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