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绿色动力资讯
2023-12-20 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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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1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3-048
转债代码:113054 证券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乔德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聘任皮思维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林先生、皮思维先生简历请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聘任皮思维先生为公
司总法律顾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刘林先生、皮思维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刘林先生、皮思维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泰州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租赁期5年。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1 日
附件:刘林先生、皮思维先生简历
1、刘林先生简历

刘林,男,1983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5 年 7 月参加工作,
曾任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悦航创亿传媒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部负责人、投资二部负责人兼九江首创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3 月起任职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发展部投资副总监,投资副总监兼投资管理中心经理。
2、皮思维先生简历

皮思维,男,1971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990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发电厂生产科副科长、电气车间副主任、发电车间副主任、发电部副主任、生技科副科长、输灰车间副主任、发电厂脱硫及输灰作业区白班作业长、发电厂发电作业区白班作业长。2016 年 9 月起任职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运行管理部运行安环主管、运行管理部经理助理、运营管理中心副经理(主持工作)、运营管理中心经理、四会项目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85,900 股,皮思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刘林先生、皮思维先生均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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