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0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7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会8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本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
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李富元、王进等59人签署《关于湖北金洋冶金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由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的第三方)收购李富元、王进等59人合计持有的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的100%股份,具体内容详见《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与骆驼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基金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湖北骆驼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湖北骆驼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与骆驼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基金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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