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6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本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 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绿色债券政策和绿色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绿色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
(一)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绿色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格由公司与主承销商通过
市场询价确定。本次绿色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
10.0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绿色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绿色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及承担能力的、符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绿色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债券期限
本次绿色债券期限为5年,拟在第2年末和第4年末附设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具体期限构成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四)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绿色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符合国家政策的绿色项目投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六)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的担保(包括是否提供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七)评级安排
本次债券的评级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八)承销方式、上市安排及决议有效期
本次绿色债券拟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在满足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提出本期债券挂牌转让申请。本次发行绿色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24个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