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3
关于同意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重新上市交易的公告
上证公告(重新上市)【2020】001号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重装)于2019年12月12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提出股票重新上市申请,本所于2019年12月18日受理。根据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同意国机重装A股股票7,268,263,664股(每股面值1.00元)在本所重新上市交易。国机重装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完毕公司股份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后申请重新上市交易。
国机重装须认真做好以下工作:(1)按本所规定和程序做好上市准备工作;(2)股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3)按有关规定缴纳上市费用;(4)做好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的培训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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