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9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5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以电子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以非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人数为 3 人,参加投票人数为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栋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2、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44,105.65 万元,2022 年末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987.82 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不对 2022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经审议,同意不对 2022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的方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已包含合同审批、采购付款及资金支付及关联方交易重大缺陷,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真实的反应了内控评价报告的有效性。
2、公司应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的有效性。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
1、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2、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为公司提供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其在为公司服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有较强的专业水准。其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聘请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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