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1-22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6-009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 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 广汽 01、 02、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或“广汽集团”)公开
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广汽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3131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
行公告已刊登在 2016 年 1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
报》和《证券日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现将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共发行人民币 41.0558 亿元广汽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共计 4,105.58 万张。
2、本次发行的广汽转债全额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
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41.0558 亿元
的部分则由主承销商包销。
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
为 70%:30%。如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申购与网下申购数量累计之和超
过原 A 股股东行使优先配售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量,则除去原 A 股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优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
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定价发行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
则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3、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广汽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
月 2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972 元可转债
的比例,并按 1,000 元/手转换成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 A 股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64238”,
配售简称为“广汽配债”。原 A 股股东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 1 手的部
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4、 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50,000 手(5,000 万元),超过 50,000 手
(5,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申购的上限为 2,873,000
手(28.73 亿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
时足额缴纳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 20%。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
代码为“783238”,申购简称为“广汽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
1,000元)。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231,674手(12.31674亿元),如超出申购
上限,则为无效申购。
6、本次发行的广汽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广汽转债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公司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 月 2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乘以 0.972 元(即每股配售 0.972 元面值的可
转债),再按 1,000 元/手转换成手数,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
法取整。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共有 A 股股本 4,221,719,879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103,512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总额的 99.95%。
原 A 股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64238”,
配售简称为“广汽配债”。 网上优先配售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22 日 (T 日)上交所
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进行。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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