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228:广州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广州港资讯
2017-03-15 23: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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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1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PORTCOMPANY LIMITED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9号603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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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 69,868万股



(三)每股面值: 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2.29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3月17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619,318万股



(八)新股发行数量: 69,86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1.28%。



根据询价结果,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



金额(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已达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在确保公司发行新股数量满足



法定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减少新股发行数量。



本次新股发行的最终数量,在遵循前述原则基础上,



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九)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



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定的承诺: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本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广州港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在上述



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若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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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



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



条件的前提下,广州港集团可进行减持:(1)上述



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



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广州港集团需向投



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广州港集团已经全额承担赔



偿责任;(3)广州港集团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每



年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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