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K1、22 粤港 02、22 粤港 03、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8 号),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港”)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51,351,351 股,每股面值1.00 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6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99,999,998.9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653,873.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91,346,125.04 元。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
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GZAA60502)。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
前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二支行(以上银行简称“开户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募投项目 账户状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8800188000079513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正常使用
司广州荔湾支行 38800181000017368 堆场三期工程项目 本次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于 2023 年
44050147004100000126 补充流动资金
港湾广场支行 10 月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
120907233010404 正常使用
天河支行 头筒仓三期工程项目
3602000519201124611 新沙港区 11 号、12 号 正常使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
广州第二支行 程项目
3602000514200019534 正常使用
注: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湾广场支行没有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权利,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代为签署,实际本协议由中国建设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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