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 1981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中
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是中国成立时间最早、存续时间最长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拥有 7 年与大型国际会计公司合资的经历。历经 40 多年发展,信永中和已实现集团化、一体化管理和国际化发展,成为当今中国具有品牌影响力且具备国际服务能力的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同时在上海、深圳、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郑州、苏州、厦门、海口、沈阳、南昌、雄安等 28 个城市,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共设立了 100 个分支机构。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
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二、 执业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信永中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信永中和建立了完善后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签字项目合伙人:文娜杰女士,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亚男女士,202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宗承勇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质量管理水平
1、事先沟通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信永
中和项目团及时进行了沟通,所有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2、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如果技术咨询之后还有分歧,就申请专题会解决分歧。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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