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董秘你好!关于回购,我想问:1 定期报告(比如10月26日的三季报)发布的前10日内,不能回购。这里的10日,是指10个自然日,还是10个工作日?2 回购为什么不开始呢?是不是还有什么条件不满足?如有,请说明是何条件不满足。谢谢! 【答】
陕西煤业:您好!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指引,“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回购预案议案之后,公司分别需要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券商、银行办理开立账户等事宜,随后进入回购窗口期。现公司已满足回购客观条件,窗口期过后会择机进行回购。回购股份情况请您关注公司公告,谢谢!¶¶2018-10-19 1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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