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慎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因独立董事盛秀玲女士、李金峰先生在公司任期已超六年,2022
年 4 月 26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更换了姜智敏
先生、王秋麟先生接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且分别接任盛秀玲女士、李金峰先生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为姜智敏、王秋麟、李向东,其中姜智敏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18 日,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全面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并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实际,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3、关于公司 2021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均系遵循相关协议确定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客观实际。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4、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符合独立性原则,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且了解公司及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其2021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保证了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同意续聘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年报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意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的安排意见符合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范,同意公司 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的安排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内容符合
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7、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2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二)2022 年 10 月 22 日,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收购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南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聘请了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收购股权进行了评估,收购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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