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1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4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3,000 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期限为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30,000,000.00 元后,上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月 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转入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人民币2,300,000,000.00 元,账号 1111629929100568057;转入中国银行启东支行营业部人民币670,000,000.00元,账号501470751811。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债券登记费、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3,25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6,750,000.00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95 号《验资报告》。
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未发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320MW 光伏发电项目 240,000.00 233,000.00
2 600MW 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 67,609.90 67,000.00
合计 307,609.90 300,000.00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320MW 光伏发电项目”的部分约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为湖北和
江苏地区的 229MW 光伏电站项目。该议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第二期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智慧分布式能源管理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中“600MW 高效太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一并变更为“12GW 高效 N 型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该议案已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