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1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市民生路 1199 弄证
大五道口 18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分别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后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上述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65,000,625.4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及业务长远发展的信心,兼顾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的需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3 元(含税)。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60,169,15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 18,949,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18,489,707.27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 2024-1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 2024-1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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