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4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86
债券代码:113014 债券简称:林洋转债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
转股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
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稀释
前 45.24%降至当前的 39.83%,合计被动稀释超过 5%。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林洋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及实际控制人陆永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企业名称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17037629842
法定代表人 陆永华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8 年 3 月 20 日
注册地址 启东经济开发区纬二路 262 号
电子产品销售、投资及资产管理、管理咨询。(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陆永华:男,196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
(二)林洋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4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418 号文
同意,公司 30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林洋转债”,债券代码“113014”。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林洋转债”自
2018 年 5 月 3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8.80 元/股。由于公
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2019 年 7 月 19 日、2020 年 7 月 17 日和 2021 年 7
月 9 日实施了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
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林洋转债”转股价格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起由 8.80
元/股调整为 8.76 元/股;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起由 8.76 元/股调整为 8.59 元/
股;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起由 8.59 元/股调整为 8.54 元/股;于 2021 年 7 月 9
日起由 8.54 元/股调整为 8.44 元/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华虹电子持有公司股份 715,241,427 股,占
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40.69%;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永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852,5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4.54%。
(四)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 2019 年 9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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