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4-0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及3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朱健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16人,其中安洪军董事、王国刚独立董事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孙明辉董事委托张满华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的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
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
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按照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904,610,816 股为基数计算,
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 3,561,844,326 元,占 2023 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38.00%,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578万元。
建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2024年度及中期审计、审阅服务,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85万元的范围内决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如审计、审阅范围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审阅等服务范围和内容确定。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度集团公司风险偏好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风险偏好定位为中等偏积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度集团公司自有资金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集团公司 2024 年度自营投资业务规模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上限,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业务规模不超过 2023年末合并净资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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