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2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8-041
债券代码:113010 债券简称:江南转债
转股代码:191010 转股简称:江南转股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调整前“江南转债”转股价格:6.10元/股
●调整后“江南转债”转股价格:6.02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8年6月28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5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编号:2018-040)。
根据《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江南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
因此,“江南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江南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
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根据上述方案,“江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10元/股调整为6.02元/股。
“江南转债”自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18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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