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债券代码:252240 债券简称:23 江南 01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修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 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 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1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中国共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中国共
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等其他有关 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等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2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的; 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
司股份的活动。 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
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
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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