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8日晚发布公告称,因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纠纷,公司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虞云新清偿融资款本金69998176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合计122368265.16元,周晓光、新光控股集团对公司向虞云新所主张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月3日,法院决定立案受理;东兴证券于1月7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19)浙07民初56号)。
公告称,2016年10月,东兴证券与虞云新签署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相关协议,虞云新将其所持有的新光圆成(证券代码:002147)质押给东兴证券,融入初始交易本金约7.5亿元,周晓光、新光控股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虞云新未按约定足额偿还本金及支付第三、四季度利息,构成违约。东兴证券为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邓雄鹰)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