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4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7-03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1号文批准,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5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2,004,000,000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2,504,000,000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盛”)所持股份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所持部分股份(详见首发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的流通限制期限为: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27个月内,预计于2017年5月31日上市流通(2017年5月30日为端午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2017年5月31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2号文
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53,960,65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6年10
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2,504,000,000
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2,757,960,65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904,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53,960,657股。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配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盛”)系东兴证券发起人,东兴证券成立时持有其200万股股份;东兴证券2011年进行增资扩股时,上海大盛新增持9,800万股股份。上海大盛承诺:自持股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上海国盛承继取得前述股份(前述转让于2014年5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的无异议函,锁定期限为自2014年5月30日起锁定36个月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孰长)。上海国盛承继上海大盛的锁定承诺,即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27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根据财企[2009]94 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实施办法》和财金函[2015]1号《财政部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方案的批复》,对于公司国有股东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东兴证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东兴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3、公司对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海通证券对东兴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0,00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后的剩余限
售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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