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兴业银行的股东加油。
股友c883i9
2017-03-23 1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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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临2017-015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有关新闻媒体就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相关报道,公司与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予以了核查。
一、相关情况
2017 年 3 月 21 日,某财经媒体报道公司以 14.16 元/股低于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发,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等内容。
二、澄清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3 月 1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为 16.09 元/股,相当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3%。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高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16.09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简称为“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15.29 元。根据国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2016 年 4月,公司公告认购对象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已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6]67 号)。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价格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基本接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16.09 元/股,相当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17.30 元/股)的 93%。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对发行定价的规定。
自公司董事会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后,公司股价整体保持稳定。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为 17.74 元/股。
3、经同步除权除息调整后,同一口径下本次发行价格仍高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若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201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对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因此本次发行价格经除权除息后相应调整为 14.16 元/股。同时,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5.29 元亦同步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至 13.90 元。因此,在前述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同一口径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仍高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或股东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规。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发行价格的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低价发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启动以来,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规范、持续进行了信息披露;如有进一步的进展,公司继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必要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正式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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