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打击对小股东的明抢豪夺!
很多时候监管就是这样,大骗子没人管,抓点小骗子充数。
兴业银行大股东的行为已经不是骗了,这纯粹是明抢!如果大股东认为增发价是合理的,那就应该允许全体股东参与增发;如果只向少数股东增发,参与增发的股东及一致行为人对增发方案就应该回避表决,这才能体现公平原则。中国股市必须遵循三公原则、体现同股同权才可能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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