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兴业银行资讯
2024-04-02 18:44:3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03


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兴业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661 号)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7 号)核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银行”)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5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0,000.00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由联席保荐机构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持
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前,兴业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已满,联席保荐机构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联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联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联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联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联席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联席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3、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4、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5、保荐代表人:闫明庆、潘庆明
6、项目联系人:宋睿
7、联系电话:010-86451723
8、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否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联席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3、主要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4、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5、保荐代表人:王海桑、张翊
6、项目联系人:颜吉广
7、联系电话:0591-38507869
8、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否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601166
3、注册资本:20,774,190,751 元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
5、主要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6、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7、实际控制人:无
8、联系人:郑晗坤
9、联系电话:0591-86207750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11、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12、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13、本次证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4、年报披露时间:2022 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披露;2023 年度报

告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兴业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席保荐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兴业银行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在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原《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办理相关发行和上市事宜,并报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联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兴业银行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持续关注兴业银行的经营业绩情况;

2、督导兴业银行规范运作,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3、督导兴业银行完善并有效执行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4、经常性对兴业银行进行走访和核查,督导其有效执行防止主要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