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4、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5、2023 年度末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6、2022 年度业务收入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89 亿元。
7、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二)聘任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信永中和审计项目组成员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分别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会计师事务所及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意见等进行了有效的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及附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控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3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了信永中
和提交的 2023 年报审计计划阶段沟通报告,审核确认公司 2023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包括审计范围、审计团队、风险事项、独立性等,明确了审计工作时间进度节点。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关注并持续跟进信永中和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工作进展,审核确认了信永中和提交的 2023 年报审计执行阶段沟通报告,并督促信永中和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会议,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审议通
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勤勉尽责,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按时完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加强与外审机构的沟通和监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