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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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发行人” 或“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8]885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发行人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
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新股51,800万股。本次发行将于2018年10月9日( T日) 分别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
发行。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拟定的发行价格为1.79元/股,对应的
2017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8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J67“资本市场服务”最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 17.36倍),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
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
时间分别为2018年9月14日、 2018年9月21日和2018年9月28日,后续发行时间安
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原定于2018年9月18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8年10月9日,并推
迟刊登发行公告。原定于2018年9月17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8年10月8日。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
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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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面、 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9元/股。
投资者请按1.79元/股在2018年10月9日( 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8年10月9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2、 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剔除拟申购总量
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 当最高申报
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低于
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 于2018年10月11日( T+2日) 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
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10月11日( T+2日)日终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
违约情况报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
的情形时, 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
券网上申购。
二、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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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 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请仔细阅读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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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