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5
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7亿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元整)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期限6个月,其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其中固定收益部分的净年化投资收益率为 3.50%,其浮动收益与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的波动情况挂钩。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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