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139:深圳燃气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公众投资者)(更新后)
深圳燃气资讯
2018-04-17 14:13:35
  • 点赞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4-17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0号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面向公众投资者)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发行公告签署日:2018年4月13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深圳燃气”)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19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03号)核准。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9亿元(含19亿元),本期债券是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



行,发行面值不超过19亿元。



2、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共计不超过1,9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最近一期



末的净资产为868,301.15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公司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1,760.04万元(2014年、2015年及2016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8%-5.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4



月17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情况



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其存



续期限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



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



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4月18日(T日)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



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时成



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



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六)



配售”。



8、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9亿元,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为0.1亿元,网下发行



数量不超过18.90亿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



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



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



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9、网上发行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



认购。本期债券的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70”,简称为“18深燃01”。参与本次网上发行



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



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751970”将转换为



上市代码“14358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